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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些名字抢注商标,疯了么……-聊城商标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8/7  阅读次数:1071  字体大小: 【】 【】【

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事件后续仍然引发各界广泛关注。然而,为了蹭热点,有人开始盯上抢注商标这门“生意”。

搜索天眼查App结果显示,吴亦凡事件中的女孩名字纷纷被抢注为商标。其中,与“都美竹”相关的商标申请日期均为2021年7月,且商标状态都是“申请中”;而与“小G娜”相关的商标申请日期,则是2016年6月,申请人显示为厦门隐私保护服务有限公司,除广告销售类商标无效外,其他商标状态显示为“已注册”。

此外,类似“见亦思签”、“美竹吴签”等的商标,已被贵州政前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交注册申请;而“吴签”已被上海吴签企业服务工作室注册为其公司名称。

据了解,截至目前,“都美竹”的名字被申请了28个商标;吴亦凡在此事件中的一个称号“吴签”,也被申请了31个商标。

抢注商标即便成功相关企业虽说一时之间如愿以偿地获得更广泛的知名度了但这样的知名度是好是坏?是正是负?人们对这些公司唯利是图的投机心态将持什么态度?难道企业就没有一个基本判断吗?

从法律层面来看,随着我国商标管理的日益规范,此类企业试图钻空子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这几年来,类似“蹭热点”商标注册的做法,屡屡被有关部门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曾表示,近三年已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的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上述规定中提到的在先权利主要包括肖像权、姓名权、著作权、专利权等。

从商标法的规定来看,企业试图通过抢注商标的方式蹭热度、打他人姓名权擦边球的做法于法不容,必然会被有关部门依法驳回。

这种抢注商标的做法,不仅违背法律规定,也与主流价值观相抵触,最终什么也不会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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